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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条款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概述:

1. **试用期的期限** :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试用期的次数** :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试用期的包含** :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 **试用期工资** :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 **试用期的解除** :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以上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一些核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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